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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eyJet 巍杰致远Infininova 星天域

法律文书

教育咨询服务协议

生效日 2026 年 5 月 4 日 · 版本 v1.0

服务方: InfiniNova Limited(星天域有限公司),以 VeyJet 巍杰致远 名义经营 香港启德启德工业大厦第二座 8 楼 D07 室 · +852-6418-1625 所有市场、所有客户的签约主体均为这家香港公司,不存在美国签约实体。 公司注册号不在本页公布;客户提出要求时我们会提供。 请写信到 support@infini-nova.com。

客户(家长 / 法定监护人): 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: 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: ____________ 签署日: ____________ 主订单编号: ____________

本协议与已签署的《服务订单》(《服务订单与变更单》) 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委托。


1. 我们做什么,以及文件的优先顺序

我们提供美国升学路径判断、长期成长规划、项目与竞赛指导、申请季顾问服务。 《服务订单》写明具体范围、交付物、频次、起止日期、费用和具名角色。

优先顺序(从高到低):(a) 本协议——法律、数据、诚信、责任与争议条款; (b)《服务订单》——范围、交付物、频次与费用;(c)《付款、计费与退款政策》(付款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); (d) 已公布的各项政策。已签署的《变更单》优先于前两者。 任何口头表述都不改变本协议。

受理范围: 我们目前受理以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身份提出的委托。 以美国或加拿大居民身份提出的委托,须先经我们书面确认可以承接(见 付款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 §2.5)。

2. 🔴 不承诺结果——本协议中最重要的一条

教育结果取决于学生、学校、大学、竞赛主办方、考试机构和签证机关的独立决定。 我们不承诺、不保证、不预测、也不为任何录取、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奖项、排名、 科研或实习机会、签证结果背书。

我们给出的任何评估、目标校名单、概率表述或"匹配度"判断,都是当时所掌握信息之下的 专业意见,不是预测。

我们不提供法律、移民、医疗、心理、税务或投资建议。您需要时请咨询相应领域的合格专业人士。

任何员工、承包商、导师或渠道合作方都无权作出结果保证。 若有人向您作出这样的保证,该保证对我们不具约束力,并请写信到 support@infini-nova.com 告知我们。 详见 服务范围与不承诺声明。

3. 我们的义务

我们将:

  • 以一名称职的教育咨询专业人员应有的合理技能与注意提供服务;
  • 配置《服务订单》中具名的角色,或同等合格的替代人员,并在具名人员变动时告知您;
  • 管理进度,并就重大风险、范围变化和延期在合理时间内告知您;
  • 按 隐私政策 与 《数据处理附件(DPA)》 保护您的信息;
  • 无例外地执行《学术诚信政策》(学术诚信与学生原创性政策);
  • 在推荐任何学校、项目或服务方之前,披露任何利益冲突——包括任何佣金、推荐费或商业关系。

关于北美导师: 他们的参与限于《服务订单》约定的节点、频次与角色。 他们不受雇于、也不代表任何学校或大学,无法影响任何录取决定。

4. 您的义务

您将提供真实、合法且您有权提供的信息;及时告知重大变化(成绩、健康、转学、家庭状况、出行限制); 按时完成确认与付款;并在我们给出的截止日期前行动。

学生本人完成学生自己的作品——申请、文书、作业、研究、实验、原型、代码、数据分析、海报、 展示与提交——并按各学校、竞赛或平台的要求披露合作、来源、AI 使用和第三方贡献(学术诚信与学生原创性政策)。

您不会要求我们代写、代做学生的作品、伪造数据或资历、购买名额或结果、规避任何规则。 我们会拒绝;在我们书面说明之后仍反复提出,构成重大违约。

因您或学生提供的信息不实、延误、失联、违反规则,或因第三方的独立决定而影响结果的, 不构成我们违约。

5. 未成年人

学生为未成年人时,由您作为法定监护人签约、同意并付款。您确认拥有该权限, 并在权限发生变化时立即告知我们。我们不承担对学生的监护、医疗、校纪或紧急处置责任。 紧急情况下我们会联系您,并在合理必要时联系急救服务。详见 未成年人、监护人同意与学生记录政策 与签署确认书 《监护授权、学生原创性与安全确认书》。

6. 费用与不包含的项目

费用、币种、税费处理、分期节点、逾期处理和开票方式以《服务订单》为准,并适用 付款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。

除非《服务订单》以文字明确列入,以下一律不包含: SAT/ACT/AP/IB 报名与备考课程、 竞赛报名费、夏校与大学先修课程、大学课程费、科研平台、实验设备与材料、差旅与住宿、 大学申请费与成绩单送分费,以及任何由我们以外的主体运营的项目。

我们协助您评估或筛选第三方机会时,不保证其质量、名额、录取、退款或履行情况; 我们的费用是我们工作的对价,不是取得该机会的对价。

任何折扣、抵扣或额外服务,只有经授权人员书面确认才有效。

7. 变更、暂停、取消与退款

您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按 付款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 提出变更、暂停或取消。收到取消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, 我们会给您一份书面说明:已完成且可证实的工作、已实际发生且不可撤销的第三方成本、 我们将交接的材料、退款金额及其计算方式,以及如何对该计算提出异议。

在您严重逾期付款、持续不配合,或委托已超出我们能力范围时,我们可以书面通知后暂停服务, 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机会——存在紧迫的安全、诚信或法律风险时除外。

我们不使用"一经付款概不退款",也不主张"最终解释权"。 任何退款计算必须清晰、公平,且不得排除您在强制性消费者法律下享有的权利。

8. 学术诚信与因过错终止

在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代写、抄袭、伪造、购买结果、违反竞赛伦理或安全规则、 或骚扰我方人员时,我们可立即暂停相关工作,要求说明与原始证据,并展开调查。 确认存在严重违约后,我们可以终止该订单、保留已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费用,并主张相应救济。 本条不限制学生依法享有的任何权利。

存在利益冲突、超出我们专业能力,或为学生安全所必要时,我们也可以转介或终止, 并在合理基础上交接已完成的材料。

9. 保密与数据

双方对对方非公开的个人、商业与教育信息负保密义务,法律要求披露或为防止重大伤害所必需的除外。

我们按 隐私政策、未成年人、监护人同意与学生记录政策、《不交换数据承诺,以及您的数据在哪里》 与 《数据处理附件(DPA)》 处理个人信息。 任何对学生姓名、肖像、学校、项目、结果或感言的公开使用,都需要另行签署具体、书面、 可撤回的授权(《案例、感言与肖像授权书》),且该授权绝不作为服务、价格或结项的条件。

10. 知识产权

学生的作品归学生所有。您提供的材料归您所有。我们的方法框架、模板、评估工具、成长路线和 书面报告作为作品归我们所有——同时我们授予您一项永久、非独占的许可, 可将交付物用于学生自身的教育目的,这正是您实际需要的。您不得转售, 也不得用于构建竞品服务。

11. 责任

11.1 我们不排除或限制以下责任: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、故意不当行为、 因过失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,以及依法不得限制的任何责任——包括您作为消费者不可放弃的权利。

11.2 🔴 责任上限。 在 11.1 的前提下,我们因某一份《服务订单》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累计责任, 以您就该订单在索赔发生之日实际已支付的服务费总额为上限——不是订单全额,也不是合同总价。

这一条对您意味着什么,我们放在这里讲明白,而不是埋在条款里。 如果您只支付了第一期,上限就是那一期的金额。上限随付款进度移动, 所以 `07` §4 的分期表是本条的一部分,不只是一项现金流安排。

11.3 在 11.1 的前提下,我们不对间接、附带、特殊、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失负责, 不对机会损失负责,也不对任何学校、大学、竞赛、考试机构、平台或签证机关的独立决定 所造成的损失负责。

11.4 时效。 索赔应自被主张的作为或不作为发生之日起 24 个月内提出, 强制性法律规定更长期限的从其规定。

11.5 您的赔偿义务仅限于因您提供了无权提供的材料、或因违反 学术诚信与学生原创性政策 的指示而引起的第三方索赔。 本条不适用于未成年人,也不限制未成年人的权利。

12. 不可抗力

任何一方均不对其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导致的延迟负责。我们会及时告知、采取缓解措施并重新排期。 持续超过 60 天的,任何一方可以终止,未履行部分按 §7 处理。

13. 投诉

请写信到 support@infini-nova.com。我们在 1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悉,给出案件编号和具名负责人, 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实收集或说明延期原因。 我们不会以撤回投诉作为处理前提,也不会因投诉而作报复性处理。 流程见 《投诉、退款执行与事件响应》。

14. 准据法与争议

本协议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。双方应在启动程序前善意协商 15 天。

协商不成的,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(HKIAC)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, 仲裁地为香港,仲裁语言为英文,仲裁员一名,裁决为终局。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救济或保全措施,这不构成对本条的放弃。

本条不剥夺您在惯常居住地强制性消费者法律下的保护,也不剥夺该法律赋予您在当地法院起诉的权利。

15. 一般条款

本协议与《服务订单》构成完整约定,取代此前的讨论。变更须书面确认。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。 您确认已获得公平机会阅读、询问并理解上文标红的条款(§2 与 §11.2)。 电子签名与电子记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效。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得转让, 但我们可在通知后转让给业务的承继方。

16. 语言

本协议以英文版为准。中文版供阅读与理解之用,两者如有不一致,以英文版为准—— 签约主体是香港公司,法律文本以英文为正本。

本条不剥夺您在惯常居住地强制性法律下的语言权利。 例如与魁北克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时,还须依当地法律另行提供法语版本(见 加拿大隐私告知(PIPEDA、魁北克 25 号法、CASL) §3)。


服务方(授权签署人): ____________ 日期: ________ 客户 / 法定监护人: ____________ 日期: 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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